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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系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通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正式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位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的河北省昌黎县。依托昌黎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葡萄酒产业的大力扶持加上“茅台”的品牌,为茅台葡萄酒业的未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公司采用法国和意大利的先进设备,目前已形成年生产成品酒4500吨,占地73458.2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6000多万元的规模。产品采用赤霞珠和霞多丽等优良酿酒葡萄为原料,包括了干红系列、干白系列和礼品系列三大类30多个品种。公司中现有员工39人,大中专毕业生占87%以上,并聘请著名葡萄酒专家李华先生担任技术顾问,为我公司提供技术指导。良好的地理环境,优良的原料品质,先进的设备以及的技术工艺,使茅台葡萄酒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具有较高的品质。
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我们狠抓质量管理,从产品设计开发到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和销售、到售后服务;从全员到全方位,到全过程都已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在质量管理中对任何人和事都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公司生产技术部门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广泛咨询专家学者的意见,设计出一套科学、完整的工艺规程,并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工作质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现正在进行ISO9001、ISO14001、 ISO18001的三项标准的整合培训,预计在今年年底前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的经营理念是“诚信为本,消费者至上”。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发展和延伸,使我们不但要保证产品质量是的,而且更要发扬和光大茅台的企业精神和文化,为消费者生产信得过的产品,提供优质的、过硬的服务,同时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将公司做成国际的现代化葡萄酒企业,成为红酒中的“茅台”。 |
企业名称: |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企业单位 (贸易商) |
所 在 地: |
福建/福州 |
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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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未填写 |
注册年份: |
2000 |
资料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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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已缴纳 0.00 元 |
企业模式: |
贸易商 |
所属范围: |
茅台葡萄酒;销售;贸易;葡萄酒;酒业;百货类;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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